做最贴近大众的艺术 - 新媒体艺术家丰江舟

2010-12-08 | 分类:《大众DV》
作者:傅文斯荔

        丰江舟,毕业于浙江美术学院,中国著名音乐人,曾组建PUNK乐队“苍蝇”并任主唱。在新媒体领域在舞台多媒体艺术设计和装置多媒体艺术设计,多媒体作品有:《恋爱的犀牛》、《迷宫》、《琥珀》、《魔山》、《镜花水月》等。



        2007年1月7日,四辆BMW艺术车和五位中国著名当代艺术家以“美学变速”为概念创造的5件艺术品在中国当代艺术活动极为活跃的北京798艺术区的北京长征空间展出,其中包括丰江舟的多媒体装置《复眼》。


  
        《大众DV》:可以介绍一下这次展览的作品吗?


   
        丰江舟:这个活动是基于宝马公司七十年代开始规划的一个项目:请艺术家用艺术的形式与他们进行艺术与商业相结合的合作。而在这个项目中,宝马公司对艺术家也没有特别多的约束,作品不一定绝对要和车有关。我的作品《复眼》模仿的是三棱镜的折射原理,通过苍蝇复眼观察世界,呈现一种眼三棱镜折射效果。原来是想做一个互动的装置,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现在这个作品大多是人的幻觉、想法。


  

        《大众DV》:浙美毕业之后,您涉猎了音乐、美术、新媒体等等艺术形式,您怎么看您在诸多方面的探索?


  
        丰江舟:音乐、美术或者是其他形式都没有关系,我从事的都是艺术。我觉得作品的审美和理念是最重要的,这些东西也是为了大家可以感受到,做作品的过程也是在不断的提高的过程,但不管怎样我觉得这些作品都是我自己。对我个人来说,艺术就是确定的创造力、想象力的集中,音乐、电子、摇滚、装置、影像……都是这样。当然,我现在做得最多的可能就是多媒体影像。再比如我现在的“四分律”工作室,我们从实验多媒体到演唱会、晚会等都会参与制作参加。


  
        《大众DV》:您的作品的制作标准是什么?


  
        丰江舟: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有我们的处事准则。首先我们不是一个商业机构,我们是带有研究性质的,在做商业的时候,也是要把当代艺术的观念、理念应用到主流和商业的领域,就像这次宝马的展览一样。同我做音乐一样,我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艺术家就应该是曲高和寡,艺术与商业是不能分割的。艺术应该是艺术家们有责任推广到社会上,让更多的人接受。而只有应用到主流(大众),彻底真正能够改变主流(大众)的思维方式。
  


        去年12月我们曾经在人民大会堂做过一场多媒体的晚会的开幕式,参加的都是重要的国家官员,结果非常成功。实际创意上完全改变了接受者原来的想法,这样我们会看到主流的眼球也在转变,尽管是慢慢改变,但我觉得意义非常大。我不一定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作品我们这些小的艺术圈子中的人去肯定,这没有任何意义。当然,这个工作不是一两年就能做好的,可能需要很多年的时间,包括艺术家自己的实力也要去增强,不然无从去与别人合作。


  
        《大众DV》:也就是说,您的大部分新媒体作品是从“消费”这个角度介入?


  
        丰江舟:也不是说是“消费”,而应该是一个吸引公共眼球的事。如何能在电视、晚会或是某个演唱会上,接触更广泛的大众,或者让更多的大众认识到你,感受到你的思想和存在,这个时候再结合你的艺术理念,大众自然就接收了。这可比在某一个大家很难找到的空间里做一个晦涩的展览的意义要大得多了。


  
        《大众DV》:作为独立的个人艺术家,您在新媒体艺术的教育领域什么看法?


  
        丰江舟:目前除了少数几所高校以外,中国的学生学的东西太窄了,实用性也不够强。(这不单单存在于艺术领域)。而且,艺术的素养问题,也是一个很难改变的问题。在学校学习的应该是艺术而不是技能。因为很多都是从童年就养成的不动脑筋不思考问题的恶习,所以在本应该创作力旺盛的年龄创造性发挥不出来。